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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抽检发现12批次食品不合格:一种桃酥铝残留超标

发布时间: 2020-09-28 10:42:21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糕点,其他食品(冷链即食食品、散装自制熟肉制品、水发产品、散装自制酒、工业化豆芽、其他食品添加剂)12类食品8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6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速冻食品3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9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26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20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9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1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7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7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餐饮食品7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6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3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他食品(冷链即食食品、散装自制熟肉制品、水发产品、散装自制酒、工业化豆芽、其他食品添加剂)2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山东鲁和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婕捷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老北京花生油老桃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北京瑞雪兴菲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带鱼,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3。北京千红馆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酱羊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道马洪兴蔬菜商店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标称BACH LINH SEAFOOD IMPORT-EXPORT A MEMBER LIMITED COMPANY生产,北京远大路辣婆婆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冻带头黑虎虾,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6。北京卜蜂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金源时代店经营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7。北京丰圣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皮皮虾,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丰圣餐饮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北京雪子烟酒超市经营的黄瓜,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箸珍匙香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米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北京尤记天意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1。北京福兴高照美食城经营的清江鱼(淡水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2。标称北京可林娜水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厚德善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云岁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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