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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有“医”靠,“穷根”去“病根”

发布时间: 2020-08-24 14:30:23   |  来源: 光明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河北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脱贫工作并持续发力,将继续在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下功夫,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目前,全省232.3万贫困人口已全部参保。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在农村贫困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最突出的致贫因素之一,也是需要持续补齐的民生“短板”。在医保脱贫方面,河北省认真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短板”,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让贫困群众看病有了“医”靠,2019年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达71.09亿元,“病根”不再变“穷根”,为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提供了健康保障。

看病报销是贫困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获得感,只有不断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报销政策的精准度,才能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有效缓解“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河北省坚持精准保障,明确救治、报销程序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筹资水平,由2016年的人均570元已增加到2020年人均800元。目前,政策范围内费用的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达90%以上,县级医院达80%左右,省市三级医院达60%左右,并建立了统一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的愿望成为现实。

在目前剩余的贫困人口中,大多是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致使家庭成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在上升,因此必须筑牢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的“最后一道防线”。河北省着力打好“三重保障”组合拳,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医保和扶贫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将全省232.3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重保障”覆盖范围,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同时,对参加职工医保或异地参保的贫困人口,逐户逐人建立参保台账并跟踪管理,使其真真切切享受到医保脱贫红利。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为防止百姓“病根”变“穷根”,必须持续发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健康保障,让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为此,河北省注重精准发力,将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做实市级统筹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三重保障”制度,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将医保脱贫举措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建立健康扶贫长效机制,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刘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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