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健康中国> >

除8类人员和这些场所外 户外原则上可不戴口罩

发布时间: 2020-04-30 15:10:15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本市疫情应急响应由一级调至二级,刚刚,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发布了健康防护指引。

庞星火说,常态化防控机制下,市民朋友更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长期保持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现提出以下健康防护指引: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视不同人群场所选择佩戴适宜的口罩。

以下人群和场所需要继续坚持戴口罩。

(一)重点人群

1.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康复期出院病人,以及入境人员(从入境至隔离期满)。

2.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

3.出现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有呼吸道症状的人,或与上述人员接触的人。

4.孕产妇、儿童、65岁以上老人、患有慢性基础疾病、抵抗力较低等体质弱并需前往公共场所的人员。

5.赴医院就诊或陪同他人赴医院以及探望病人的人员。

6.看护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人员的家庭护理人员。

7.医疗卫生、安保执法、公共服务等频繁接触不同人群的工作人员。

8.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或公用电梯的人员。

(二)重点场所

1.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人员密集区域。

2.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

3.商超、宾馆、批发市场、银行网点、业务大厅、餐饮行业、美容美发等商业服务场所。

4.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

5.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相关特殊场所。

6.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产作业区域。

7.与不了解健康状况的人员接触距离小于1米的任何环境或场所。

(三)学校校园

1.教室内的授课教师和听课学生。

2.校内教职员工,含后勤保障、保洁、安保人员。

3.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访客。

二级应急响应下,除以上规定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学校校园限制措施外,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及时更换,废弃口罩不随地乱扔,放置随身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