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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医院积极为患者“减负”

发布时间: 2019-12-06 13:56:30   |  来源: 中国网健康   |  责任编辑: 张丰

 

11月15日起,广西柳州市与全区同步实施一项新政策:对医院门诊诊查中需要检查的患者,拿到检查结果后继续由同一医生查看并提出治疗方案的,不得再次收取门诊诊查费。

柳州市人民医院作为一家公立医院,坚持以“公心”换“民心”,将人民医院为人民的人性化关怀理念贯彻始终。连日来,医院领导亲临门诊一线实地调研,结合医院实际,召集相关职能科室开会讨论。不仅第一时间严格执行新收费政策,还进一步扩大不再次收取诊查费医师的范围,并完善门诊复诊取号功能,使患者就医体验不断提升。

收费调整患者受益

“刚看到收费单时我还以为又和以前一样,是一些医生主动不收诊查费,听收费员一说才知道是医院现在实行的一项新政策,这确实更加人性化了。”11月27日,拿到检查结果的市民周女士再次来到市人民医院消化内科找医生看病,在收费窗口缴费时,一个变化让她直呼惊喜。

原来,11月22日周女士因胃部不适请假来柳州市人民医院消化内科看病,当时医生开具的检查项目包括胃镜检查和病例常规检查。虽然结果隔天就出来了,但因自己上班及医生排班等原因,她27日又再约了另一个医生看病,该医生虽然是一位更高一级职称的副主任医师,但他在确定诊断结果开药后并未收取此次诊查费。“以前我来医院看病时有些医生也会这样做,没想到现在已经推行开来了,完成一个完整诊疗过程收一次诊查费确实更加合理。”周女士说,“新政策一实行医院就马上调整收费,说明市人民医院真正为患者着想。”

事实上,为尽快给患者“减负”,医院早在11月12日得知自治区即将实行这一新政策后,就开始着手准备调整收费了。财务科收到通知后立即与市医疗保障局核实确认并上报院领导,随后,医院迅速给各科室下发通知,由医务部、医保办、财务科、门诊部、计算机中心等部门具体实施,15日零点开始正式实行新政策。

不仅如此,医院领导亲临门诊一线实地调研后发现,由于医院门诊每天的出诊医生都会有所调整,患者不一定能马上约到同一个医生看检查结果并给出治疗方案。为了进一步“减负”,让更多患者受益,医院从“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急”出发,积极协调各部门严格执行新收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复诊时不再次收取诊查费医师的范围。

多措并举落实到位

当前,医院已制定《柳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医生诊查费收取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规定:首诊医生完成一次诊疗,提出治疗方案,只收取一次诊查费;首诊医生当次未能完成诊疗,继续由同一医生看检查结果,不得再次收取诊查费(不限时长);首诊医生当次未能完成诊疗,原则上由同一专科同等职称的医生看检查结果提出治疗方案,该医生接诊时不得再次收取诊查费,如有其他原因,需要更高级别职称专家看诊时,只有正高职称专家才可再次收取诊查费。当然,如需要其他专科医生完成诊疗的,医生则可以分别收取相应的专科诊查费。

管理办法既规范了医院收费,又进一步减轻了患者负担。为了让全院医护人员都能及时了解并执行新政策,医院门诊部通过3个渠道保证通知到位,即发送手机短信、电脑医生工作站通知、以及医院内网信息推送。鉴于医生看病较忙,为避免医生漏看信息导致再次收费情况的发生,门诊部还加大力度,每天安排分诊护士到各诊室现场通知提醒出诊医生,保证惠民政策知晓全覆盖。

此外,新政策带来新要求,为了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柳州市人民医院医保办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医生严格执行。医院医保办苏丽芬表示,其实在新政策实行前,柳州市人民医院就已经有部分医生涉及做这件事了,文件下发后,所有医生都提到一个新高度,做到严格执行,大家由“义务”变成了“必须”。全院上下从领导到医生,都一致认为这是一件惠民的事情,医院并将其列入了绩效考核项目之一。

目前,规范收费,落到细处见实效。在医院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新政策顺利实行,必将会让越来越多的患者受益。(柳州市人民医院宣传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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