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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公布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发布时间: 2019-12-04 10:38:37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30个品种实施重点监控。该省此次确定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是在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20个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年底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上报的、使用金额前20位的辅助用药目录遴选10个品种纳入后组成。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制定本机构目录,报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加强对目录内药品管理,建立健全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对临床药品应用实行全程管理,药品的处方全部进行审核和点评,定期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加强目录外药品监测和干预工作,发现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绩效考核相结合。(记者高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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