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健康中国> >

北京明年起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20元

发布时间: 2019-11-12 10:24:23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2020年北京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今日开始,集中参保时间将持续至2020年2月29日。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今日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将2020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20元。

2020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18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860元,区级财政补助232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1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575元,区级财政补助103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15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845元,区级财政补助1305元。

此外,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乡居民在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

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首诊制度。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各区区属(由区、镇政府主办的)定点医疗机构。未经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门诊(急诊除外)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凭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首诊转诊有效时间为180天。

另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通报,2018年,北京市率先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员达到390.8万人。城乡居民医保统一,改变了之前农民就医先垫付后报销的历史,居民参保人员当年就诊次数增加了553万人次。(记者彭瑶)

北京全市区属三级医院名单。图片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