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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普遍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发布时间: 2019-09-12 11:24:33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发改委等14个部门印发《赣州市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1年年底,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基本建立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

《方案》提出,市、县两级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小组。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所有高等院校都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所有中小学都要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每年至少为员工提供1次心理健康服务。

《方案》要求,所有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80%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建立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形成医院与社区相衔接、康复机构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的专业康复服务模式;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2个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站。(记者徐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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