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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国家鼓励、 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菅
发布时间: 2019-08-23 10:50:52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菅,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记者郭泽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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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菅,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记者郭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