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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奖励骗保举报者

发布时间: 2019-05-15 10:33:24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举报内容属实的将获奖励,同时,恶意或弄虚作假的举报则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其中,查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按3%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查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奖励3000元加上超出10万元部分的2%;查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50万元以上的,奖励11000元加上超出50万元部分的1%;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或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在奖励金额基础上增加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针对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经查实无法确定骗取金额的,但举报内容属实、避免基金损失的,可视情形给予300元奖励。但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恶意举报、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记者刘青 夏莉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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