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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回应民生期盼
——南大港产业园“散乱污”治理工作妙出神笔

发布时间: 2019-01-14 13:58:01   |  来源: 中国网健康   |  责任编辑: 张丰

 

隆冬时节走进南大港,没有了往日的翠绿,却别有一种风情。张国伟是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南大港人,说起今年这里环境的显著变化,他的脸上写满了喜悦。“南大港这个地方涉油企业特别多,空气质量特别差。可随着今年一个个‘小作坊’的关停,天蓝了,水绿了,空气清新了,生活环境彻底大变样了,大伙儿的心里都美滋滋的。”

回首过去,具有丰富石油资源的南大港,成了“大群体、小个体”的涉油企业聚集区,不仅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布局乱、而且污染严重,与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背道而驰。

如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家坚持就是再难啃的“骨头”也要啃下来。按照国家、省、市、新区统一安排部署,园区召开“散乱污”企业集中治理攻坚大会,“一把手”亲自挂帅,百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及30余名村队书记包企驻企,法庭、司法、环保等9部门、17名骨干人员组建“散乱污”企业集中治理办公室合力推进,一场轰轰烈烈的“散乱污”企业治理攻坚战在南大港打响。

南大港管理区富康燃料有限公司位于湿地周边,毗邻碧桂园凤凰生态城,属于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这也是一家负债近两亿的涉案企业,涉及到优先债权人、一般债权人、职工、设备罐体竞买人等23方利益。是强行取缔“一刀切”,还是帮着企业“找出路”,不仅关系到治理工作能否顺利推进,而且对其他涉案的需要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打破简单的处理模式,寻找最佳的利益平衡点,是确保按时拆除的关键。南大港坚持治散程序和司法程序有机结合、优先债权和职工债权及一般债权分配结合,多次与债权人、沧州中院、黄骅法院和大庆肇州法院沟通协调。”集中治理办公室主任、南大港法庭庭长董宪军告诉记者,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懈努力,23方债权人最终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处理意见,企业最终顺利拆除。

李刘堡南(含二砖厂)区域油罐林立,污染严重,是“散乱污”的“重灾区”。治理初期,有些企业经营者“等靠挨”,想原地改造提升,但从园区整体布局来看,再在原地改造已经与园区产业政策、区域规划、未来发展不相适应。各分包单位、大队书记及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们多方动员,三天两头到企业,找负责人讲政策、摆道理,并给企业未来发展“把脉支招”,在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导下,企业负责人渐渐地转变了思想,仅仅30天的时间,区域内25家企业全部完成自拆,拆除罐体共计208个,房屋10356.37㎡,院墙5083.93米,恢复原地貌并收回成片土地1100亩。

该拆除的必须予以拆除,可对于具有发展后劲的企业,不能简单的一关了之。为此,园区在东兴工业区专门打造了油品流通市场,以15亩为建设单元,规划土地540亩,统一建设办公楼、消防、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企业以租赁或购买的方式入园规范经营。南大港宏升石化有限公司就是当时面临拆除的“散乱污”企业,可随着园区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不仅让企业找到了出路,还愈发有了生机。“我们这些入园企业享受免交三年租金等优惠政策,如今已经有27家企业和我一样,在管委会的政策引导下,实现了进园区发展。”

治理期间,为严防企业拆除后产生的废油泥、油渣等危险废物对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散乱污”治理办公室专门制定了详细的统计、收集、处理流程。经公开招标,选中专业的危废处理公司,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全程跟踪监督危废转移过程,杜绝企业私自转运、倾倒、掩埋等非法处置行为。拆除过程中,聘请安全专家进行了80余次现场指导,并配足消防车辆及消防设备。期间未发生一例安全事故,未出现一起二次污染事件。

为严防企业死灰复燃,南大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对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在“两断三清”标准上进一步严格标准,按照“断水、断水、清产品、清原料、清设备、清房屋”标准拆除“散乱污”企业99家,(其中涉油企业88家,非涉油企业11家),拆除罐体共计777个,房屋50362.6㎡,围墙15373.8m,依法处置危险废物1213.72吨,预计收回土地约2200亩。“散乱污”企业的有效治理,为推进南大港产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打造全域旅游创造了良好的生态发展环境,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绿色发展局面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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