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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原料药企业实施垄断行为被罚1283万元

发布时间: 2018-12-10 11:34:44   |  来源: 中国医药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12月6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传来消息,针对成都华邑药用辅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台山新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操纵冰醋酸原料药价格大幅涨价的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三家涉案企业罚没共计1283万元。

作为原料药,冰醋酸主要用于血液透析浓缩液的生产,用于晚期肾脏衰竭、尿毒症等疾病的治疗。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接到举报,反映部分冰醋酸原料药经营者联合涨价,损害了下游医药生产企业和患者利益。接到举报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反垄断调查。调查发现,2017年10月~2018年2月,上述三家涉案企业在生产销售冰醋酸原料药过程中,多次交流市场行情,交换产量销量信息,讨论共同涨价事宜。经多次商议,三家涉案企业最终达成了共同提高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的垄断协议,从3月1日起,将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从7元/千克~9元/千克提高至28元/千克~33元/千克,并照此价格对外销售。

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垄断行为性质严重、危害程度较深。一是严重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二是加重下游制药企业负担。三是危害透析患者正常治疗。接受反垄断调查后,三家企业已将冰醋酸原料药销售价格恢复至竞争状态,并保障市场正常供应。(记者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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