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委动态

河南省结核病按病种付费

发布时间: 2018-12-03 16:30:47   |  来源: 中国网健康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河南省结核病按病种付费工作启动会上明确提出,将在全国率先实施结核病按病种付费,并将结核病纳入河南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一个参保年度内,初治结核病患者每年门诊可报5000元、住院可报8000元。全省每年医保基金因这项惠民惠民政策的出台,大概将会多支出2-3亿元。

据了解,按照临床诊治的门诊或住院医疗的肺结核,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包括初治肺结核、复治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单耐药肺结核等6个病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比例,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设自付比例,报销比例在80%左右,医疗机构实际发生费用超过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其中,在脱贫攻坚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的肺结核门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8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定额标准以内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肺结核门诊和住院病种报销待遇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个百分点以上,并且不低于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水平。河南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肺结核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李晓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