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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骗保,零容忍!

发布时间: 2018-11-22 10:32:17   |  来源: 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今天,国家医保局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通报会,国家医保局监管组牵头人黄华波在会上公布了专项行动国家和全国各省举报投诉电话。在今年9月已展开的首次全国性专项打击行动基础上,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回头看”,并已下发《通知》进行专门部署。

此次专项行动是医保局组建以来的第一个专项行动,也是医保制度建立以来首次专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全国性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比如: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等。

对于定点零售药店,将重点检查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对参保人员,将重点检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

黄华波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系统智能筛查、专项审查等渠道,锁定一批线索目标,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吉林长春市对761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服务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停网整顿、扣除年度考评分等处罚,拒付违规金额1000余万元;浙江省约谈参保人员400多人次;山西省处理违规医疗机构309家、零售药店653家,追回医保基金151.35万元;河北唐山市暂停40家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陕西西安市追回违规费用106.73万元。

在“回头看”行动中,继续聚焦三个重点领域,全国和各地设立“回头看”举报投诉电话,其中,国家医保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为:010—89061396、010—89061397。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件,综合运用协议管理与行政处罚手段,采取约谈、拒付费用、暂停结算、黄牌警告、终止协议、行政处罚等方式。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药监、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配合,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和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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