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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懂法律成为评职称依据

发布时间: 2018-11-21 13:40:49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湖北省卫生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加大对医务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并将法律知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要重点提升医疗机构领导和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党组(委)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至少研究一次法治专题工作,参与解决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困难;要切实抓实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纳入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占业务培训比例应不低于10%,医疗机构中负责处理本单位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

《通知》还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鼓励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建立法律事务部,并根据医疗机构规模和工作量配备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工作人员,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两名以上法律专业人员。

《通知》明确,要推行医疗机构法律顾问制度,每家医疗机构均应聘任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要严格依法规范执业和服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决策议事规则等。《通知》还对规范执业和服务、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医院建设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记者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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