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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建孕产妇首诊负责制

发布时间: 2018-10-30 09:44:06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发布《青岛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孕产妇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

《方案》提出,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委员会,成立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急救专家组,指导参与辖区内的抢救工作。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完善院内产科、儿科协作机制。(记者李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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