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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进行高风险类药品生产企业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 2018-08-29 11:34:07   |  来源: 中国医药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高风险类药品生产企业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35家注射剂、血液制品、生化类药品生产企业的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参加会议。

会上,该局药化生产监管处负责人解读了今年印发的《陕西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约谈制度(试行)》《陕西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并对2017年陕西省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估。

陕西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应宏锋强调,药品质量是药品生产企业的生命线,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生产企业必须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配送、使用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遵守有关药品生产经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保证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应宏锋建议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尽快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树立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在企业内部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带头学习《药品管理法》和各项规范,树立质量至上的企业文化;三是以企业法人、总经理为组长,以缺陷整改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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