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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集中整治农村地区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 2018-08-28 10:33:54   |  来源: 中国医药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排查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扰乱正常流通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要求,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2018年打击非法回收药品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风险管控情况,扩大整治范围,将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不规范、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低的药店和诊所纳入整治范围。针对零售药店,将重点整治以下行为: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其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

同时,针对农村地区诊所也将重点整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等行为。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药店、诊所将严肃处理,并督促其彻底整改。(记者李舒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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