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健康中国> >

养老驿站按服务流量可获补贴
本市出台社区养老驿站运营扶持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8-22 09:56:04   |  来源: 北京晚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根据刚刚出台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社区养老驿站提供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日间照料等托养服务以及连锁运营时,将获得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从即日起,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向所在区的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享受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申请。

《办法》规定,运营扶持措施主要包括服务流量补贴、托养流量补贴、连锁运营补贴和运维支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驿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健康指导、康复护理、代办等收费服务,服务流量补贴按照不低于服务总收入50%的比例予以资助,即驿站每收取老年人100元费用,政府给予50元的补贴。对于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以及经政府同意、运营方利用自有设施或租赁设施用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的,按照实际服务流量补贴的1.5倍予以资助,也就是说驿站每收费100元,政府将给予75元补贴。“服务越多、补助越多,这样做有助于防止驿站不积极主动开展业务而依靠运营补贴勉强生存,造成设施资源的浪费。”

托养流量补贴指的是根据养老驿站开展照料服务给予的资助补贴。其中,日间托养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补贴;短期全托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补贴;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全托照料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补贴。“托养流量补贴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这位负责人说,每家驿站享受托养流量补贴的短期全托(城市驿站)、全托照料(农村驿站)床位数量不得超过9张。另外,一般至少每天固定到驿站接受综合日间照料服务6个小时以上,才能够认定为日间托养。

在连锁运营补贴方面,《办法》提出,品牌供应商承接若干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并实施同一服务标准、品牌连锁运营,将获得奖励补贴,每连锁运营1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J224   

新闻链接

民建20条养老建议全部被采纳

民建北京市委“关于加快我市养老供给侧改革的建议”提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20条建议,这些建议已被相关部门全部采纳,部分建议由市民政局吸纳并出台相关政策。

民建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曾联合相关机构进行了养老供给侧专题调研,发现本市养老工作中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基层实施中知晓率不高、认识不统一、执行不力;养老消费主体仍然是政府买单,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和机制尚未形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平衡,与之相配套的养老信息化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养老服务市场监管问题凸显,急需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在今年的市两会上,民建北京市委提交了相关提案,从加强宣传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可持续性运营、构建质量评估体系5个方面提出了20条建议。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这些建议,市民政局在审批流程方面不断优化并出台新政,如对无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现有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已纳入简化审批程序,住建部门可将民政部门出具的认可证明材料,作为办理施工许可审批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施工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在营利性养老企业政策支持方面,相关的支持政策已经向营利性养老企业倾斜,民办非企业与营利性养老机构政策壁垒已经打破;市民政局已建设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与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养老基础服务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出台了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养老驿站提供服务将获得资金补贴。(记者叶晓彦 实习生田晴)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