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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五督”行动工作方案》——
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年内达90%以上

发布时间: 2018-08-17 10:27:03   |  来源: 兰州日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为切实强化督导检查,有效推动全市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根据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总体安排,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出台了《监督检查“五督”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健康扶贫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健康扶贫专责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推进健康扶贫领域改进作风,推动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监督主体及对象

市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授权市、县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全面负责对各级健康扶贫专责组部门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各医疗机构“组团式”帮扶、4+1签约医生履职尽责(4+1指市、县、乡、村四级签约团队和健康专干)、“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帮扶措施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等5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下统称“五督”。

◆监督内容

(一)监督区县政府部门。对照国家健康扶贫政策,监督市、县级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部门和区县政府部门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和执行情况。重点对出台政策的一致性、及时性,以及“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民政医疗救助兜底等健康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经费足额筹集拨付、考核发放等进行监督。

(二)监督医疗机构“组团式”帮扶工作。一是监督市级医院在受援医院加挂分院牌子、派驻帮扶队伍以及帮扶队伍工作情况。二是监督受援县及受援医院安排支援医院派驻人员生活、工作、安全保障及工作配合情况。三是监督各支援医院支持深度贫困县医院薄弱学科、重点专科建设情况。四是监督支援、受援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等情况。

(三)监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情况。一是监督市、县、乡、村级医疗机构签约团队建设情况、签约团队“入户见人”工作开展情况、调查摸底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动态管理等情况。二是监督签约团队健康指导联系机制建立情况,包括帮扶对象和签约团队健康帮扶工作微信群建设,在线签约、在线咨询、预约挂号、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健康资讯推送等服务开展情况;三是监督健康帮扶“一人一策、一病一方”措施,所签订的服务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是否提供个性化服务。四是监督市级专家、县级专家作用发挥情况。对于村医、乡镇卫生院医生上报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县级专家是否落实了帮扶措施,确需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市级专家是否与县级专家商定方案等;五是监督“送医上门、送人就医”服务机制建设情况和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和健康专干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乡、村两级人员帮助需转诊的患病人员联系床位、预约专家和提供“送人就医”服务。

(四)监督健康专干工作情况。一是监督区县卫生计生部门是否在每个行政村配备专抓健康扶贫工作的健康专干;二是监督区县卫生计生部门是否对健康专干进行系统的健康扶贫政策培训。三是监督健康专干“五帮两核”工作开展情况。“五帮”即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帮助保护健康权益、帮助联系就医及转诊、帮助监督签约服务、帮助报销就医费用;“两核”即核对医疗费用报销情况、核对签约服务落实情况。

(五)监督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督促区县全面强化健康扶贫宣传工作,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入户宣传和需求宣传,广泛开展新闻宣传,深入宣传解读健康扶贫惠民政策,同时强化宣传工作考核评估,将健康扶贫宣传工作纳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考核,贫困乡镇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年内达到90%以上。

◆保障措施

(一)市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要把“五督”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监督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监督工作组,监督工作组接受健康扶贫专责组统一领导,相对独立开展工作。要统筹协调安排好“五督”与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市级监督工作组设在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所,组长由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监督所抽调人员组成。

(二)市县监督工作组要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全面掌握健康扶贫政策,特别是“五督”内容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民政救助管理部门、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核查。

(三)市县监督工作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五督”工作程序。要现场填写《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五督”工作任务考核表》,制作专门的督查文书,经核实无误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有异议需复核的,经与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下达整改通知书;重大问题要专报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组长单位(卫生计生部门),经组长单位与成员单位会商后确定。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诚恳接受监督,不得消极应付或抵制拒绝。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立行立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监督工作组。

◆考核奖惩

(一)建立健康扶贫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将“五督”纳入月通报内容。对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健康扶贫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对推进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区县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对于首次受到通报批评的区县和部门,由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对有关区县和部门进行约谈;对于累计两次或两次以上受到通

报批评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存在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责工作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及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二)对组团式整体帮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重视,敷衍推托、消极应付、弄虚作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各级医疗机构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当事人签约服务费;造成严重后果的,降低医疗机构级别,并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理,对相关医务人员取消职务晋升、评先选优资格或暂停执业资格;对“五帮两核”职责不落实的村级健康专干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对在“五督”中认真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多、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好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对于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所监督过的地区健康扶贫出现重大问题的监督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严重失职的监督人员,将建议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降职或降级等处理。(记者刘晓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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