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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辩证看“外挂药店”

发布时间: 2018-07-31 10:56:20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据媒体报道,不少患者有这样的经历:医生看完病后,开出两张药方,一张在医院内拿药,另一张要“出门左拐去XX药店”。院内部分药品是可以医保报销的,院外拿的药则是自费的。

对于这种“外挂药店”,相信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它的存在是某种弊端甚至是行业不正之风的一种体现。不排除会有医生与之勾结拿提成,但假如因为存在这种可能性,就认为推荐患者到外面买药,背后一定存在猫腻,那么被冤枉的医生一定不在少数。很多时候,医生之所以还要坚持推荐,是因为如果不推荐,患者就可能得不到一种有效的药物,在此背景下,医生冒险推荐反倒是一种担当。

很多新药、特药还没有进入医院和医保目录,就已进入药店。相比之下,医院采购药品的过程比较复杂,当一种新药上市后,药店往往能够抢占先机,部分药品医院没有但药店有,是比较正常的市场现象。同时,在医院的考核指标当中,有药占比、患者自费比例、门诊患者平均费用等指标,这些指标会以某种方式落实到医生的头上,当医生某个月的药品费用超过一定标准后,就可能被当成控制药费不力的典型被通报,有这样的控费压力,医生就会鼓励患者到院外购药。

更要看到,当前改革的一个方向,是要求医院确保处方能够外流,患者拿着处方到药店买药,是符合这个方向的,有利于打破医院对药品的垄断。而取消药品加成后,不少医院也愿意社会药店承担供药责任。这说明,相关具体规则也应尽快调整或出台。比如,取消药品加成、鼓励处方外流等政策出台之后,药店能够发挥哪些作用,其行为如何约束,处方如何在医院和药店之间有序流动,怎么避免借处方牟利,如何不增加患者负担等,这些方面的规则都有待建立和完善。如何建立起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的医疗考核指标体系,也有待给出答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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