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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攻坚 医保政策发力

发布时间: 2018-07-18 15:35:06   |  来源: 中国网健康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 孔伟振)脱贫攻坚是党和国家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河南省濮阳市沿黄三县都是贫困县,其中台前县是国家级特困县,脱贫攻坚任务繁重。据统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的高达68.45%,高额的医疗负担已经成为脱贫攻坚中最大的“拦路虎”,是脱贫攻坚“硬骨头”中的“硬骨头”,如何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今年以来,全市采取有力措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持续向农村贫困人口倾斜。

一是资助全员参保。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贴。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不低于30元的定额资助;对民政、扶贫部门认定无力缴费的困难群众,由地方政府资助其缴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全员参保。5月中下旬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五县四区进行督导推进,从了解的情况看,困难群众已经实现了全员参保。

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由原来的8种增加到18种,同时要求各县区纳入病种不得少于1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由原来的10种增加到27种。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医保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倾斜,门诊重症慢性病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85%,其鉴定实行按月申报,10日内鉴定审批完毕;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报销比例为85%。

三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向农村贫困人口倾斜。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一降一提高”,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至0.75万元,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0.75-5万元(含)由50%提高至80%,5-10万元(含)由60%提高至85%,10万元以上由70%提高至95%。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前期已发生的大病保险医疗费用,由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重新核算报销。

四是实施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其资金筹集全部由省、市、县各级财政负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基础上,困难群众负担的合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0.3万元,0.3万元-0.5万元-1万元-1.5万元-5万元分别按30%、40%、50%、80%报销,5万元以上按90%报销,上不封顶。

五是市、县、乡所有定点医院已全部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出院时只需要向医院缴纳个人负担部分。同时,困难群众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不交押金,出院时只需结算个人负担部分,但是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六是医保目录不断扩大。一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目录扩大,药品数量从2016年前的1849种扩大到2017年的2513种,再到2018年的2890种,增幅56.3%,尤其是一些治疗重特大疾病的高价特效靶向药品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二是医疗服务项目增加254项达到4441项,增幅6%。其中,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都不支付、但临床必需的医疗服务项目,尤其是肝移植、脊柱侧弯矫正术、隐睾下降固定术等用于危重病人治疗的高额医疗服务项目及儿科相关的88个项目,由以前病人全部自费调整为医保基金准予报销,将极大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七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为基础,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2018年将重点推进不少于100个病种的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开展点数法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医院自我控费、分工协作、有序竞争,控制医疗费用快速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