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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推院长目标年薪制
考核不合格仅发放基本工资

发布时间: 2018-06-22 11:25:17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铜川市市级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铜川市市级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考核办法(试行)》和《铜川市市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管理办法》。该市将于2018年在所有市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并委派总会计师。

该市提出,将医院党委书记同步纳入目标年薪制管理,院长和党委书记年薪由财政全额负担。院长目标年薪原则上不超过本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3.5倍,党委书记目标年薪标准为院长的90%。院长目标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管理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年薪是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补贴,按月发放;管理绩效年薪多少取决于本院职工当年平均收入、医院规模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党委书记管理绩效年薪的发放与市委组织部年度个人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依次按照院长年薪的90%、85%、80%发放年薪,考核不合格仅发放基本工资。院长(党委书记)目标年薪为税前薪酬。

该市要求,院长目标年薪制考核由铜川市医管委负责。考核实行百分制,内容涉及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分值占比分别为48%、10%、30%和12%。同时,该市会根据评分结果,将院长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结果与管理绩效年薪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取消管理绩效年薪。医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等,实行单项否决,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院长予以免职。院长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医管委提出申诉。院长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医院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医院等级评价等挂钩。

该市医管委还将向所有市级公立医院委派总会计师。总会计师面向社会招聘,行使副院长职责,享受副院长工资待遇,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记者 薛寒 周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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