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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医院收治病残吸毒人员

发布时间: 2018-06-12 09:57:39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全国省会城市首部地方性禁毒法规《贵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自6月3日起实施。《条例》明确,卫生主管部门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戒毒医疗机构、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及其延伸服药点设置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收治病残吸毒人员;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场所设立分支机构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条例》明确,公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本辖区的戒毒医疗机构、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对在医疗机构设置的收治病残吸毒人员的专门区域进行安全管理;指导、支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应当指导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行为矫正等工作;指导戒毒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规范运行。民政主管部门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应当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或者临时救助范围;引导、支持社会服务机构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专业服务。(记者 黄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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