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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6-01 10:36:22   |  来源: 中国医药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近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共同制定印发《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合格证种类分为A、B、C三种。A证由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开具依据为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以及自我承诺合格。B证由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开具,开具依据为集中交易市场检测合格,或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测合格。C证由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具,开具依据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持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A证或B证)、自检合格以及委托检测合格。

上述制度明确,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合格证B证和C证的推动工作;严格落实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和供货商退市制度;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进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不履行查验或履行不到位的,将依法处罚。

南宁市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记者 李舒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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