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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批(台)器械产品抽检不合格

发布时间: 2018-05-03 11:11:37   |  来源: 中国医药报   |  责任编辑: 张丰

 

4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通告,有38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通告显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一次性无菌手术膜、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医用外科口罩等12个品种467批(台)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具体包括浙江省淳安县人和医疗用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膜、Limmer Laser GmbH生产的1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代理人:北京市信维泰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博迅实业有限公司医疗设备厂生产的1台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等19家企业的9个品种,共26批(台);被抽检项目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包括飞利浦金科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胎儿/孕妇监护仪、江苏富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超声雾化器等12家企业的5个品种,共12台。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记者 陈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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