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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民生的农村低保政策

发布时间: 2018-04-27 16:36:35   |  来源: 中国网健康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 苏小雨) 农村低保是国家长期以来为关注公民生活的专项保障制度,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重点维护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国家带来的实惠政策,惠及众生。

对于困难家庭及时帮扶,减少经济负担无疑是一种福音。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我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实际上还早于城市。只不过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此项制度建设一直进展缓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后,民政部开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决定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形成了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也正是因为这一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