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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查处10批次不合格药品

发布时间: 2018-04-10 10:59:47   |  来源: 中国医药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8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10个品种10个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水分、重量差异、装量差异、溶出度、浸出物及含量测定等。

根据安徽省药品抽验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下列10批次药品不合格:

淮北市敬贤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店销售的,标示为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厚朴,批号140526。

枞阳县国安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青海天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拉定干混悬剂,批号20160504。

蚌埠市禹会区钓鱼台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标示为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党参片,批号170501。

金寨县燕子河镇中心卫生院使用的,标示为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逍遥丸,批号16112221。

阜南县曹集供销社药品柜组销售的,标示为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力天麻杜仲胶囊,批号20160501。

黟县福生堂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四平正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批号170501。

祁门平安医院使用的,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片,批号170301。

黄山同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柴胡,批号161101。

黄山市新安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神农堂药店销售的,标示为吉林省跨海生化药业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止痢宁片,批号20151001。

安徽省蚌埠安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琥乙红霉素片,批号0720160405。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查处。(邢荣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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