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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技术示范评估助力蓝天保卫战

发布时间: 2018-04-03 10:50:47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通过应用技术示范评估模式,地方生态环保相关部门可以有效开展相关政策的技术可行性的验证。同时,可以帮助管理部门和需求企业对减排技术的选择形成比较系统的认识,从而有效支持减排措施的落实。

在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大背景下,生态环保领域的创新技术层出不穷。然而,我国大气污染形势复杂,各区域大气污染成因不同。同时,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地方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也在发生变化。因此,技术评估和筛选就成为政策推行中的一个难题。

目前,我国的环境技术评估体系尚不健全,评估方法仍不完善,尤其对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新时期环保产业发展的需要。为此,面对不同的大气污染治理需求,各地该如何有效识别适合本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创新技术?这就需要开展管理创新,开展新模式的探索与应用。

广东省深圳市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技术示范评估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近年来,深圳市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在持续治理大气污染,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双赢。然而,随着PM2.5浓度的进一步降低,臭氧问题日益凸显。VOCs作为臭氧和二次颗粒物形成的重要前体物,成为深圳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主要障碍。因此,对VOCs的监管与治理已经成为深圳市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

先进的环境及污染源监测技术是摸清VOCs排放总量、辅助环境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开展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为此,深圳市计划在2019年底前在所有重点控制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系统,对主要排放源进行管控。为了给深圳市安装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选型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依据,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正在与清洁空气联盟合作,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VOCs在线监测试点示范评估工作。此项目希望通过应用创新技术示范评估模式,帮助深圳市对VOCs在线监测技术进行评估,同时也为我国建立有效的环境技术评价和推广制度提供参考。

在此之前,这一技术示范评估模式在深圳港口清洁化的技术筛选方面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应用。深圳船舶排放贡献了本地 PM2.5浓度的 11%,非道路移动源贡献占深圳市SO2和NOX一次排放的64%和22%。其中,船舶和港作设备排放在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中占90%以上。长期以来,深圳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集中在机动车、火电厂及工业源等排放控制上,港口污染治理起步较晚。在其他污染源排放减少的趋势下,港口区域的污染物排放贡献率进一步增大。港口污染排放是影响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污染源,必须全面加强控制,以促进深圳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

2015年4月9日,深圳市发布了《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对深圳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烟度限值进行要求。在要求超标机械进行排气整治的过程中,发现市场上适合非道路柴油机械安装的颗粒捕集器产品较少,而且产品质量、效果参差不齐。因有关部门对技术产品评估能力不足,企业方又对实际情况了解不到位、市场调研欠缺,致使改造治理效果不理想。

为此,2016年6月~2017年6月,深圳市环保部门与清洁空气联盟合作成立工作组,实施了港口工程机械颗粒捕集器及燃油添加剂测试和评估与示范项目。通过开展示范评估工作,依照评估方案,评估组对4组测试产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技术性能、环境性能以及经济性能等指标进行了详细的监测与分析评估,为深圳市非道路移动源减排政策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创新技术示范评估模式是在美国、欧盟、丹麦、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先进的国际技术示范、评估与推广项目的研究基础上,针对国内生态环保的需求,由清洁空气创新中心设计提出的。此模式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结合地方环境改善需求设立技术示范评估项目。通过应用这一模式,地方生态环保相关部门可以有效开展相关政策的技术可行性的验证。同时,可以帮助管理部门和需求企业对减排技术的选择形成比较系统的认识,从而有效支持减排措施的落实。通过这样的模式创新,可以在支持新环境标准与政策落地的同时,实现优秀创新环保技术的优选、示范与推广,加速绿色产业的发展。(解洪兴 杨晓航 谭清良 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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