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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进美容院体验一把付了4.2万

发布时间: 2018-03-27 10:49:19   |  来源: 人民网   |  责任编辑: 郭江

 

女人爱美,往往愿意为了“面子工程”一掷千金,但冲动过后,烦心事也不少。日前,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江浦分局接到12345平台转办的一起投诉,市民金女士在一家美容美发店消费时,店家称有一个680元体验价的眼袋提拉美容项目。做完体验部分后,为了将美容项目做完,金女士共计消费了42000元。一周后,金女士没有发现效果,对此不认可,要求商家退还41320元。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该美容美发店。据店长所说,在金女士消费前,店内人员已向她详细说明了服务内容与收款额度,金女士听后自己主动付款,没有强制消费的情况,并称金女士进行的该项美容服务一共要做8次,现在只做了第一次,后续坚持做完会有明显效果,所以拒绝退款。

在与金女士再次联系时,金女士却称在做完一次美容项目后,她通过前后拍照对比,没有发现任何区别,与商家前期向她介绍的效果不符,坚决要求退款。

在与商家的多次沟通中,执法人员发现,金女士花费的42000元分为两部分,3万元是美容项目费用,另外1.2万元为配合使用的化妆品套盒。经协商,商家同意先退还1.2万元的套盒费用,金女士也表示可以接受。

一个月后,江浦分局再次通过12315平台接到金女士的投诉。金女士认为,做完美容项目一个多月,还是没有任何效果,要求商家把剩余的3万元全部退还。

执法人员多次与商家协调此事,最终,商家表示同意与金女士和解,退还了金女士大部分费用。

◎提醒

购买美容服务,别轻易相信宣传效果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在购买美容服务相关产品时,消费者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性消费,不能盲目;购买产品时不能盲目听信服务人员的说辞,要有自己的判断。美容产品因人而异,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接受同样的服务,最终得到的效果也不同,因此不能轻易相信宣传效果。若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通讯员蒋睿钟静记者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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