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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必追究 犯罪必惩治
福建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462起

发布时间: 2018-03-23 10:30:42   |  来源: 中国医药报   |  责任编辑: 郭江

 

整治工作中,福建省各有关部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图为福州市马尾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手册。杨宇辉摄

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福建省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相关情况。通报显示,福建省自2017年8月启动该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省12331平台共受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相关投诉举报18300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案件462起,已办结287起,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持重拳执法严惩违法犯罪

2017年以来,福建各级各有关监管部门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针对区域实际,制定摸底排查计划、工作报告和台账等,努力做到全面摸底、全面覆盖、全面治理。

据了解,在严打食品欺诈行为方面,福建省局坚持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与非法销售病死畜禽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整治行动相结合,以“一高两特”(高风险食品,特殊食品和学生、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消费食品)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监督抽查等手段,对监管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治理,有效排除了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隐患。

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2月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3万家次,发现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等问题448条、问题产品63批次,责令整改392家,已完成整改289家,召回问题产品12批次,责令停止经营30家。

“对食品欺诈违法行为,我们坚决严惩重处,在全省形成‘违法必追究、犯罪必惩治’的高压态势。”福建省局稽查处负责人林挺华表示。

整治网络违法推进部门协同

针对食品、保健食品网络销售日益增多的情况,福建省局部署开展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净网”行动,严厉查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登记等法定义务,普通食品添加非食品原料、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功效或做出虚假承诺宣传等行为。加大网络销售食品监督抽检力度,组织对500批次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和100批次网络订餐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对福建省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中国·茶多网”开展检查,多次约谈主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推进以网管网,累计整治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单位4.6万家,清理下架无证商户16760户。

与此同时,福建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执法办案联动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海洋渔业、粮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执法信息。福建省局、福建省检察院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基层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明晰下一步工作重点与思路。

福建省局、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检察院还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联合举办了全省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培训班,对省、市、县三级共计140名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不仅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法律水平和专业能力,还进一步形成了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联合整治的强大合力。

倡导共治共建促进科学治理

为探索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福建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如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区别”“如何辨别保健食品真伪”等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公众普及食品营养安全知识;结合具体案例对食品、保健食品消费注意事项进行特别提示、风险警示,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知假、辨假、打假的意识和能力。

据介绍,自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福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全省12331平台受理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相关投诉,都及时给予了回应,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我们还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打假志愿者等社会协管队伍的社会监督作用,深入社区、学校、商业区等,广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及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引导消费者认清食品、保健食品非法销售、非法宣传等欺诈手段的危害性;建立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和激励机制,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及虚假宣传整治。”林挺华说。(记者 蒋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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