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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对接健康需求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18-03-20 10:46:30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郭江

 

编者按:新时代,新征程。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纷纷加快探索特色医改之路,不断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地方医改取得哪些成绩,下一步将有哪些重要规划?新华网特别推出“医改新进程”专栏,聚焦各地医改新亮点。

本期作者/青岛市医改办主任、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杨锡祥

2017年是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紧扣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柱架梁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我们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50多年的“以药补医”政策宣告终结,新旧运行机制实现平稳转换。

以医疗价格改革为切入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青岛市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国第四批联系试点城市,在新旧机制转换过程中,为了让医生护士心无旁骛、治病救人,让治病救人的价值理念得到真正回归,保障公立医院公益性,我们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医疗价格改革为切入点,在全市65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动建立新的科学补偿机制。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要求,先后8次调整了720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对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结构进行优化,重点调增诊察、手术等项目价格,实行耗材“打包”收费,倒逼公立医院改善经济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引导服务行为改变。通过价格调整,综合类服务项目增长42%,手术类增长128.6%,中医类增长196.8%,检验类下降7.8%,影像类下降20%以上,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价格补偿比例平均达到93%。同时,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全面推行“两票制”,实行联合议价,为动态调价“腾空间”;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对承担公共卫生职能较多的医院财政给予兜底;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将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调增医保周转金,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全面推行改革后,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降至10%以下,医保患者自付费用总体有所下降;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药占比降至30%左右,诊察、治疗、手术、护理收入同比增幅均在50%以上;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在总收入增幅明显放缓的情况下,收支结余同比增加2亿元。

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平衡发展

2018年,我们需要紧紧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国家战略,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更大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从2009年开始,我国启动了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医疗卫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我们依然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改革永远在路上。如今,公立医院打破以药养医的局面,对于医院未来的良性发展肯定是好的,但短期肯定是会有“阵痛”,特别是取消加成之后医院如何获得合理补偿、实现可持续发展,既对医院未来的运营管理提出了挑战,也对政府如何落实办医责任、加强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尽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也部分展现在了医疗行业上。人们期望得到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但医疗卫生服务的提高和改善绝非一朝一夕可以见效的。过去几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改善和进步是有目共睹的,但仍然面临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不足、队伍规模偏小、服务水平不够的问题,需要我们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长效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供给侧改革,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加强全科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水平。新医改以来,我国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实现了全民覆盖,但现有的制度和支付政策是建立在保疾病治疗的框架基础上,与新时期坚持预防为主,全方位、全周期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还不够一致,需要尽快完善我们的基本医保制度和支付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动实现3个转变:一是要从服务患者向服务广大人民健康转变;二是要从关注疾病向关注人民健康转变;三是要从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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