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健康中国> >

让医改红利更好地造福高原各族人民

发布时间: 2018-03-16 14:58:16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郭江

 

编者按:新时代,新征程。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纷纷加快探索特色医改之路,不断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地方医改取得哪些成绩,下一步将有哪些重要规划?新华网特别推出“医改新进程”专栏,聚焦各地医改新亮点。

本期作者/青海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定邦

青海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推进综合医改作为打造健康青海、增加群众改革获得感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5项制度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结合省情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把医改推向深入。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速扩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以示范为引导,巩固拓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核定了13所省级公立医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领导职数,强化医院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公立中(藏蒙)医医院综合改革,将四所军警医院纳入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范围。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从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医院治理体系三个方面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两个允许”,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在西宁市、海西州、黄南州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对2012版医疗服务价格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评估,实行动态调整,已调整项目164项,将230项耗材纳入管理目录。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为7.28%,城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为23.48元,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28.88%。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和服务效率日趋向好,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优质医疗资源助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全省共组建89个医联体,县域内医共体覆盖36个县区,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省常住人口签约服务率达到54.85%,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9.98%,贫困人群签约率达97.48%。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工作,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比例,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工作薄弱地区流动。

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协调援青省(市)三级医院帮扶81所县级医院,安排省内24所三级医院帮扶省内57所县级医院,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405所乡镇卫生院,实现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全覆盖。通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达到1221万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47.94%,较2016年增长了2.24%,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广大各族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的健康服务。

全民基本医保水平继续提高,兜底的能力逐步增强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680元,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8%以上。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取得新的进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60元,为5.27万名城乡居民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2.88亿元。医疗救助重点救助范围内的儿童住院救助比例达到90%,医疗救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扩大到25种,全省住院救助14.8万人次,支出2.8亿元。

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执行110个病种收费标准和170个单病种支付标准。将7个日间手术病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和省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覆盖。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大病救治病种扩展到14种,大病救治率为62.96%、慢病签约率为100%、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政策内报付比达到96%以上。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面向患病贫困人口同步实行“六减四优先十覆盖”政策,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累计让利于民2.5亿元。

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逐步健全,价格虚高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完成了新一轮药品招标、挂网等分类采购工作,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格比上一轮平均下降13.78%。全省50家医疗机构在省级平台上采购十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启动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全面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前提下,允许在六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三票”,坚决杜绝“四票”,全省按“两票制”配送的药品品规达85.12%。

实行2017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将国家36种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公布了23种短缺药品清单,在17家省级短缺药品监测点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州)、县三级监测网络和预警机制,加大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力度,药品配送率达到97%。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和价格水分,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综合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形成

推行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14项措施,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一库两单”,共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单位1867家,实现卫生计生行业和地域全覆盖。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健康青海蓝盾护航” 8项系列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专项活动,强化了药品生产监管。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综合医改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深化医改融会贯通到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之中,探索建立监测与评价常态化机制,筑牢健康青海建设的思想基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注重强基础、强基层、补短板、提能力。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重点推进扩大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在分级诊疗方面,重点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对口帮扶机制,提高远程诊疗利用率,加大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在医保方面,重点推进完善大病医保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推进商业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全覆盖;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重点推进药品购销“两票制”,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强化短缺药、低价药、儿童用药保障,加强药品配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继续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实际的医改之路,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