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多维度打造消费者权益“保护伞”
发布时间: 2018-03-15 15:48:03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郭江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主题,江苏省海门法院立足“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关注并致力于推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近年来,该院不断延展审判职能,有效落实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判后答疑、司法建议等措施,积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多元保护机制。
强化诉讼引导,畅通维权渠道。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将亲民、便民和利民作为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消费权益纠纷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对经济困难的消费者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对消费者提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权利能够及时得到实现。对举证有困难的,告知可以申请法院取证,及时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年,该院审结消费者侵权案件7起。
依托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针对多数消费者维权案件案情简单、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特点,打造立案、审理、执行“无缝衔接”模式,实现快审快结快执,缩短办案周期,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简案快审的基础上,对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加强惩戒力度,特别是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严格缓免刑的适用,同时注重适用财产刑。对依法适用缓刑的,一般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从事与制售商品有关的活动。2017年,该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17件48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推动多元化解,注重社会效果。该院与工商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人民调解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加强诉调对接,探索建立涉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诉前、委托、邀请及协助等多元化调解机制,分利用其他部门专业优势,引导诉讼当事人利用行业调解组织解决专业领域纠纷,并积极对行业、行政调解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执行效力。结合审判实践,深入开展司法调研,着力分析消费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完善监管方式和制度。同时,主动邀请消协、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消费者权益诉讼的调处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拓展维权服务。结合全市“走帮服”活动,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普法活动,分发法治宣传册,向群众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干警深入超市、商场、等群众较多的场所,就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后如何处理、如何举证维权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向过往群众及商户进行宣传讲解并提供法律咨询。通过邀请媒体参与、网络直播等方式,公开案件审理过程。通过发布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让消费者知道如何依法维权,通过以案说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李志纯 唐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