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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湖北医疗服务智能综合监管 着力推动卫生治理体系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18-03-09 16:27:50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郭江

 

编者按:新时代,新征程。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纷纷加快探索特色医改之路,不断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地方医改取得哪些成绩,下一步将有哪些重要规划?新华网特别推出“医改新进程”专栏,聚焦各地医改新亮点。

本期作者/湖北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张晋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是巩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2016年以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将建设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潜江市、省中医医院等单位试点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推行一年多来,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累计审核60多家医院数据,涉及金额30多亿元,发现和整改问题单据18.3万条。通过对比试点医院运行前后的数据,问题单据数下降82.34%,问题金额下降74.3%,在规范医院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上取得了初步成效。

综合监管制度,是一项基础性、长远性、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深化医改“十三五”规划,将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作为基本医疗卫生五项制度建设之一,明确了多方面的重点工作。

坚持科学设计,实施智能化监管在监管

载体上,以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依托,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基础代码库、临床知识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基础信息库,开发建设由实时监管、决策支持和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为核心的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系统,促进医疗服务监管模式的转型升级。

在监管领域上,统一医疗服务数据标准、数据采集范围与上传质量规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联动响应的监管机制,突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等领域的监管重点。

在监管环节上,加快构建事前提醒、事中告诫、事后审核,大数据分析评估、监管措施联动的智能监管体系,实现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及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与医保智能监管系统的功能对接,健全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

坚持要素整合,实施全流程监管

注重实时告诫提醒。在医疗机构医生工作站部署事前监管系统,实时提醒医生纠正和改正医嘱、处方中的不合理、不规范诊疗行为,及时告诫医生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实现对不良执业行为从制度约束到技术管控的跨越。

强化医疗行为自律。在医院监管部门部署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对医院归档的每一份处方、病历和费用清单进行精准分析,清晰定位问题单据及违规原因,为及时组织整改提供依据,促进医院自我管理。

加强医疗风险预警。对实时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按照“一院一档”建立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自动识别违规问题,自动生成预警指标,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行为动向和违法违规风险进行预测预警,解决基层监管人员与医务人员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监管效能。

推动监管协调联动。综合监督部门牵头负责,及时对监管平台上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和移交;政策法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医政医管、规划财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别负责,落地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化监管

明确联合惩戒原则。对智能监管系统自动识别的不良执业行为,监督执法机构坚持教育在先、警示为主、整改为重、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教育警示常态化、整改结果可追溯、处罚结果必公示,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果。

完善联动惩戒措施。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完善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重点专科建设、财政投入、建设项目、科研项目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相挂钩的多部门联动和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模式。

推动内控方式转型。各医疗机构制定与绩效挂钩的考核办法,科学应用智能监管结果,实现由制止刚性违规到杜绝不合理诊疗行为的转变,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和实效。

下一步,我省将主动适应医药卫生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制定实施《湖北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监管依据,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管结果运用,逐步实现医疗领域的科学监管、主动监管、全流程监管、智能化监管、精准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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