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惠民 >

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

发布时间: 2017-09-14 10:07:02   |  来源: 深圳特区报   |  责任编辑: 王子枫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罗莉琼) 为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优化配置公办养老床位资源,结合我市实际,昨日,市民政局发布首个《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显示,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且自愿申请的老年人可以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入住轮候,街道敬老院不纳入本办法。

  “本办法优先保障有刚性需求的老人能顺利入住公办养老院。”盐田福利中心老人院院长华凌告诉记者,本办法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按照优先次序分为优先保障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申请人在其归属通道按综合评分分数高低顺序进行轮候;分数相同时,则按在轮候平台的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在其归属通道进行轮候。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归属到优先保障通道进行轮候:一是低保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二是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三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四是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老年人如何申请入住养老院?市民政局拟建立“评估轮候平台”,申请人应登录评估轮候平台预约评估机构,按约定日期携带申请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评估机构参加能力评估。如有特殊情况需上门评估的,申请人需与评估机构协商。“各区均有轮候办法,有了该文件,以后老人入住公办养老院轮候程序将更加规范透明。”华凌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原则上应选择户籍所在区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轮候。若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在评估轮候平台发布同意接受跨区轮候公告后,可选择跨区轮候。申请人为重度失能的或户籍所在区暂无区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可选择市级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轮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