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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维护诊疗秩序抓细节

发布时间: 2017-09-12 09:27:58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王子枫

 

  自今年10月起,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将严格实行探视、陪护制度,在病房设立24小时巡回“责任护士”和安保人员,负责提醒、劝退超时探视人员或未经允许进行探视的人员,以及“闲杂”人员等。日前,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出《关于全面改善就医环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医院环境治理,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把陪护和探视制度、门禁使用制度及加床使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从10月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须执行探视、陪护制度。每天非探视时间,住院处入口关闭,增设安保人员门岗,劝退无关人员。患者病情不允许接受探视时,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同时,医院要积极发展视频探视系统,方便特殊患者探视需要。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须实行门禁使用制度。医院应在住院部入口、病区出入口安装门禁装置;在住院部入口、电梯间、病区出入口、病房过道处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完善各项安保制度,加大治安保卫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加强内部人防、物防和技防系统建设,增强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控制能力。

  《通知》明确,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切实解决医疗机构存在的加床常态化、随意化等问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对院内所有床位进行摸底、清查、调整、核定,确保核定后实际开放床位的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每床单元设备齐全。

  为确保《通知》得到贯彻落实,该省卫生计生委还要求严肃承诺制、信息通报制、院长约谈制及否决制,以有效督导,严肃问责。对不认真落实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就医体验核心制度,不如实履行自身承诺的医疗机构,一经核实,按层级管理原则对院长进行约谈。约谈邀请纪检部门参加,形成约谈报告,转送任免院长的组织部门;将约谈情况全省通报,并将医疗机构列入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记者衣晓峰 马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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