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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健康教育信息今后要注明信息来源 鱼龙混杂的“健康专家”该歇歇了

发布时间: 2017-08-30 10:19:27   |  来源: 北京晚报   |  责任编辑: 袁伟轩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如今,健康科普信息满天飞,从“用绿豆治百病”的张悟本,到前不久被曝光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刘洪滨,“健康专家”层出不穷,鱼龙混杂,到底该信谁的?公众陷入了迷茫。今后,“专家”出来说话可要小心些了。国家卫计委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后传播健康教育信息,要注明信息来源和作者、审核者身份。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介绍,当前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健康信息、健康知识的内容和形式、传播的平台渠道也更加复杂多样。而与此同时,各传播平台上的健康知识信息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广大的健康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于健康信息的需求相比较还有明显的不足。

    国家卫生计生委强调,提供健康教育信息应该遵守科学性、准确性和适用性的原则,内容正确,可靠。如果是属于个人或者新颖的观点应当有同行评议或者有说明。针对公众关注或者急需解决的重点、热点问题要及时解读或回应,要规范健康教育信息服务各个环节,在生成、传播整个过程当中,要注明信息的来源和出处,注明作者和审核者的身份,注明信息发布修订的日期以及科学依据,这样给公众整个信息的全貌,来帮助公众准确地辨别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加大信息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

    在信息监管方面,首先要严抓卫生计生系统内监管,建立健全卫生计生机构和人员健康信息服务监管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违反伦理道德开展健康传播活动的,按照卫生计生部门有关规定,或者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信息的舆情收集和研判工作机制,通过公共卫生12320热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对健康相关虚假信息的举报,对重要线索及时查处,对突发事件及时回应。在加强内部监管的同时要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完善日常的沟通协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健康信息领域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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