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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反馈报告:推动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 2017-08-30 09:49:06   |  来源: 新华社   |  责任编辑: 王子枫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王思北)31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提出,各有关部门通过优化参与环境,搭建参与平台,拓展参与途径等措施,动员引导老年人广泛参与社会发展。

  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立国表示,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要创新机制,创造条件,推动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对此,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倡导“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理念,引导老年人积极面对生活,保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健康精神风貌。组织开展“最美老有所为人物”、“全国老有所为楷模”等评选活动,发挥榜样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报告,民政部积极发展面向老年人群体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和社会服务机构,广泛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截至2015年底,全国基层老年协会已发展到55.4万个,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81.9%,老年志愿者达到200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0%。还通过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发挥老科技工作者、老专家、老教授等老年人才作用,拓展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渠道。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李立国说,今后的工作将推进顶层设计,发挥职能作用,注重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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