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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社会稳定 加强特殊人群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 2017-08-28 14:12:52   |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  责任编辑: 袁伟轩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深圳“城市质量提升”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升级版”,力推各项法律服务,为罗湖区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组建棚改律师服务团,服务全区依法推进棚改工作

  今年以来,罗湖区司法局先后组织64名专业律师组成区棚改律师服务团,进驻棚改现场,为服务律师划定“红线”,严禁律师为违法违章建筑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对棚改区违建不得见证、不得参与,对棚改补偿政策不做无依据的猜测,实事求是地介绍,不误导欺骗群众。棚改律师团先后为棚改区76个网格业主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为棚户区学校师生分流提供专项签约谈判、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及纠纷调解服务。

  突出法律便民,优化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罗湖区司法局打造“一社区一法律顾问”3.0版本。开展新一轮社区法律顾问签约和实体平台法律服务购买工作,完成了全区83个社区工作站的社区法律顾问选聘。对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点统一形象标识、明确服务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健全考核机制,标准化服务。应援尽援,优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广东省“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的要求,实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邮寄相关文书,减少当事人到现场的次数。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并快速办理。在法院、看守所设立律师值班室,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261宗,提供咨询2629人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提供各项法律服务2772件。

  立足罗湖区实际 发展人民调解组织

  今年以来,罗湖区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675件,涉及当事人数15753人,调解成功6143件,成功率92.03%。今年3月—6月,先后分别揭牌成立了广东省首家遗产继承纠纷领域人民调解组织——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律协罗湖区工作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严抓共管,特殊人群管理安全高效

  罗湖区司法局按照深圳市司法局工作要求,以社区矫正工作评价下考一级为原则,制定了《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评价方法》及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评价标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责任书》,强化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层级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今年以来,着重以文书规范和证据收集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全区社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全区列管安置帮教人员53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23人,全部社区矫正人员情况稳定,未发生脱管、漏管和矫正期内重新犯罪的情况。

  集中力量开展特别防护期基层维稳工作

  罗湖区司法局为开展“保稳定、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为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领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实行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月报送制度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月报送制度。对布置落实特殊时期社矫安帮维稳工作,制定方案,集中部署,分层落实,对全区社矫安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加强重点人员监管和防控工作,走访困难户,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及列管安置帮教人员情况稳定。

  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罗湖区司法局在做好重点人群普法,联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法学会举办推动罗湖区全面依法治区“法智汇”活动,聘请全国知名法律专家、学者就我区依法治区的短板及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执法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等集思广益;认真落实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微信学法考试工作,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9%以上;组织编写《罗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等开办“知法守法、法在心间”普法宣讲会。

  立足维稳安保,迎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罗湖区司法局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日报告制度,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业务衔接,严格落实衔接接收、日常管理、考核奖惩、请销假、边控报备、走访检查等制度机制,确保全区所有在矫人员的监管无脱节、无死角、无漏洞。

  罗湖区司法局为发挥司法行政作用,切实抓好十九大维稳安保这一核心任务,整合辖区司法行政资源,依托各街道司法所、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入矛盾多发地区开展拉网式矛盾大排查,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专业法律服务的职能优势,帮助居民厘清法律关系,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通过调查、普法、调解、思想疏导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做好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和舆情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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