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新闻发布会在石家庄召开
发布时间: 2017-08-21 10:29:17 | 来源: 中国网健康 | 责任编辑: 袁伟轩
中国网健康讯(王科)2017年8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在河北会堂召开河北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
河北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北省将于8月26日零时,在全省5个设区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同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下同),同步实施配套改革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河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别从市级、县级两个层面开展试点,逐步推开。2012-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迅速扩面,在全国较早实现了全覆盖;2014-2016年,唐山,邯郸和张家口、沧州、衡水、邢台6市先后纳入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此次围绕取消药品加成的系列改革,遵循“公立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基本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基本原则进行。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思路,强调将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的空间,主要平移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来,医保报销政策根据调价后的项目及时跟进调整,财政予以适度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左右,同级财政补偿和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10%左右。省级医院财政总体补偿5%,市级医院财政补偿比例可参照省级执行,具体补偿比例由所在市政府确定。
本次改革共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即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有任何加价。取消加成后,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左右,医院补偿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减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医院公益性。
二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眼于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有升有降的系统调整,依据有关政策要求向中医类、儿科类和传染病类项目予以倾斜,对部分项目作出了整合优化,进一步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主要上调了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项目价格,下调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其余项目价格(包括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服务项目)未作调整。本次对门诊诊察费作出了整合调整,改革后的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切实方便群众就医,针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保留简易门诊,按每次1元收取。
三是调整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门诊诊察费应由医保报销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报销。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诊察费个人自付部分。总体看,群众费用负担不会增加,但具体到某个具体服务项目或某项治疗手段会有所不同。例如,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自付费用会降低,主任、专家等诊察费自付费用将有所增加。主要目的在于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保障医务人员合理收入,进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三级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拥挤问题。
四是财政予以适度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后,省级财政对省级医院在总体补偿5%基础上,还对省级医院药品贮藏、保管及损耗等合理费用给予成本补偿,并将各项补偿资金分配与公立医院改革绩效挂钩。
五是医院加强成本控制。明确取消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医院通过节约成本、自身消化5%左右。主要是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提升公立医院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支出、堵塞浪费。
此次围绕取消药品加成的配套改革,是一个优化收入结构、转换体制机制的阶段性改革。短时间内群众就医费用不会有显著下降。就个体而言,以购药为主的患者会感到费用有所下降,以接受治疗和手术为主的患者可能会感到费用有所增加,而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存在的患者会感到费用变化不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循序渐进、渐次推开的系统工程,其成效也有一个逐步显现的过程。本次改革为后续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奠定了必要基础。下一步将通过挤压药品价格、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不断降低患者看病就医费用。通过深入开展便民惠民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措施,不断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同时,医务人员是医改的主力军,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也将通过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等,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在河北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省政府相关部门现场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提问
媒体: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偿情况如何?
省财政厅:这次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以后,通过三方面进行补偿,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90%左右,同级财政补偿和医院自行消化10%左右。其中,省级医院财政负担省属医院的总体补偿5%,市级医院财政补偿比例由同级政府确定。
取消药品加成后,省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将增加1.3个亿:一是取消药品加成省级财政按照5%比例补偿部分,18家省级公立医院需财政补偿资金5400万左右。二是医院药品贮藏、保管及损耗等费用补偿部分。按照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对18家省级公立医院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预计省级负担8200万元。目前,财政对省属医院投入的规模达到7.4亿元,主要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给予投入。总之,通过这次改革,省级财政投入将达到8.7个亿。
媒体:这次医改后,老百姓看病到底是比以前贵了还是便宜了?
省物价局:这次改革总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上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和药品价格下降,患者总体费用水平基本保持平衡。按2016年数据测算,价格改革后参改医院通过零差率减轻患者药费支出约16亿元,通过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减轻患者支出约8700万元,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患者支出约14亿元,两减一增,总体上不会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这是算总账。但具体到每位患者的医疗费用是否降低还将因病而异。因为每个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改革的影响也不同,有的人可能费用更高一些,有的人会降低一些。如果某位患者的诊疗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者比较多地涉及CT、核磁检查,医疗费用就会有所下降;如果诊疗过程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如手术、针灸、推拿,诊疗费用就会增加。这次改革,我们特别明确对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媒体:医改的目的是让老百姓看的起病,看的好病,看病如何方便快捷的报销这是老百姓关注的一个问题,据了解河北省正在调整建设医保信息经办系统,请问医保经办信息系统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何时与医疗机构对接完成?
省人社厅:(一)时间安排:按照许勤省长“要反复推演,确保万无一失”的批示精神,我厅要求今年取消药品加成的五个市和省本级的所有公立医院8月23日前全面完成医保系统测试和试运行,参改医院调整医保门诊就医流程,确保实现门诊诊察费应由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应由患者自付的可由职工医保社保卡个人账户支付,26日零时准时进行新价格标准的系统切换工作,实现参改医院按照新价格政策为参保患者报销医药费用。
(二)系统调整内容。一是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系统调整,涉及医保诊疗和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结构和相应程序的调整;二是医保诊疗和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信息维护,及时将此次项目变动信息纳入本地医保目录库中;三是医保结算服务系统待遇支付和相应信息的保存调整;四是与定点医院接口及客户端系统的调整;五是与省异地就医平台对接的系统调整;六是现金报销和统计等程序的调整。省本级经办系统和省级医院的医保信息改造由省医保局负责,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本统筹区内市县经办机构和相关医院的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媒体:本次出台的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是如何形成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省物价局:本次改革方案是经过反复测算,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的。一是精准测算。省物价局、医改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参改医院医疗服务收支结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医疗收入、财政投入、药品占比、耗材占比、次均费用等主要指标的对比分析,反复测算,研究拟定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二是模拟运行。在参改医院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静态带量模拟运行,针对模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又修改完善了方案。三是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召开了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根据听证会参加人所提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作了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四部门共同报省政府批准。可以说,本次方案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析吸收多方面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地综合平衡多种因素后形成的,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媒体:我们都知道,药品加成收入是医院收入的一大块儿,为什么将取消药品加成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省医改办:大家知道,“以药补医”机制由来已久,计划经济时期,可以说国家的财力有限,政策允许公立医院可以进行一定比例的药品加成。比如药品的进价是100块钱,可以加成不超过15%,弥补了政府对医院投入的不足,这项政策曾经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现阶段,其弊端越来越明显,一是刺激医疗机构多用药、用贵药,扭曲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导致医药费用较快上涨,增加医保基金和患者支出负担;三是损害公立医疗机构形象,弱化公益性,加剧逐利性。
取消药品加成是破除以药补医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环节,可以说,切断了医院与药品的利益链条,再通过后续综合改革措施,逐步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让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让药品回归治病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