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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家旅游法庭在太行山大峡谷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 2017-07-04 11:29:37   |  来源: 人民网   |  责任编辑: 张丰

 

  6月28日,山西省首家旅游法庭在壶关太行山大峡谷挂牌成立,这是壶关县继全省第一家旅游警察大队在太行山大峡谷景区挂牌成立后又一新举措,是推进“1+3”旅游机制改革的新突破。

  据壶关县委书记李全心介绍,按照省政府推进旅游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壶关县人民法院大峡谷旅游法庭的设立酝酿已久,前期经过向山西省高院请示、筹措协商、备案程序,旅游法庭终挂牌成立,标志着该县在探索旅游产业发展新思路和行业监管新机制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率先走在了全省前列。

  近年来,随着太行山大峡谷旅游景区知名度的提高,游客数量逐年攀升,游客与景区、游客与游客、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纠纷相对增多。针对旅游活动的异地性和流动性大的特性,旅游法庭设立势在必行。该法庭具备快立、快审、快执的特点,将快速、便捷的解决涉旅纠纷。将更好的规范旅游秩序,提升景区依法管理水平,增强化解调处矛盾纠纷能力,积极发挥调解、裁决职能作用。

  据悉,经壶关县人民法院向山西省高院请示并得到批复,将位于壶关县太行山大峡谷景区内的原“壶关县人民法院桥上人民法庭”更名为“壶关县人民法院大峡谷旅游法庭”,受案范围在桥上法庭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侧重于旅游纠纷的调处和裁决。变更后的大峡谷旅游法庭将充分运用审判职能服务旅游区建设。为游客和景区管理人员宣讲《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提高景区管理水平和游客法治意识;以司法建议的方式向景区提出,督促景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减少人身、财产损害纠纷的发生,确保游客和景区的安全运行;及时调解和裁决在景区内发生的人身损害、旅游消费等涉旅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设立的大峡谷旅游法庭将充分运用自身职能,与旅游警察大队一道,将秉承公平正义、阳光执法原则,有效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更好服务游客,营造景区优质旅游环境。(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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