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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7-03 17:50:01   |  来源: 作为--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 李集保) 63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精神,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自7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截至20176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903件、提起诉讼案件1150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5162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35件。起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结案437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了一批舆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老大难’问题。”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从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安全、食品药品卫生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入手,探索出了司法保护公益的中国道路,在完善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体系的同时,也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在试点中,对涉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案件的管辖进行了特别的规定,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基础上,规定此类案件由市(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避免此类案件可能受到的客观影响。

  下一步,最高检将及时制定完善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及相关配套文件,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共同制定检察机关提起、人民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解释,并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建立调查核实等配套保障机制,在充分吸纳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公益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