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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中医诊所条件将放宽

发布时间: 2017-06-22 09:10:04   |  来源: 广州日报   |  责任编辑: 王子枫

 

  中医师迎创业潮 中药企业望销售井喷

  前有牙医诊所遍地开花,现又迎来中医诊所的大好春光。20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医生可自己“下海”、创办诊所打造个人品牌。记者梳理发现,无论是医师资格还是机构设置,“开张营业”条件都让人眼前一亮。而在业界看来,下个月就将实施《中医药法》,种种政策“红包”都在鼓励中医药深入民间发展,中医师可以凭借“一技之长”各显神通、患者能就近选择口碑医生、中成药和饮片企业则有望迎来销售放量。

  中医诊所备案即可开张

  国务院表示,根据《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起草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部规章草案,并报国家卫计委审核。而根据有关条例及立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际上,早在今年四月,中医药管理局就已对外征集意见,当时的意见内容非常明确——只需要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就可以开中医诊所,不限数量、不限密度。

  而记者梳理此次最新的暂行办法发现,开诊所条件的确宽泛,有没有医师资格证都可以,设置也不受规划限制。文件表明:“中医诊所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关于备案,其指出:“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设置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限制。”

  此外,文件同时还表明,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并列出了具体条件,如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具有医术渊源,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或者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并得到患者的认可等。

  “换句话说就是,一旦文件出台实施,未来我国的中医诊所市场可谓全面社会化、彻底放开。”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步子迈得相当大,也可以看出新医改背景下,我国鼓励中医药行业发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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