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对政府网站发展做出明确规范
发布时间: 2017-06-09 18:44:30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 代淑芳)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对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发展作出明确规范。
《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明确,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国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是本系统网站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领导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
《指引》指出,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的原则,严格开办流程,推进资源集约,打通信息壁垒,加强监管考核,实现各级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指引》提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要开设政府门户网站。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乡镇、街道及县级政府部门应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原则上不单独开设网站。
《指引》还明确了政府网站个性化服务、开放式架构、大数据支撑、多渠道拓展等创新发展方向,对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日常运维、协同联动等作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