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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积极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提升辽宁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整体水平

发布时间: 2017-06-08 15:32:38   |  来源: 中国网健康   |  责任编辑: 王子枫

 

  中国网健康讯(张馨丹)近年来,辽宁省以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热点问题和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有序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使全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委分管主任为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于2014—2016年在部分市及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在全省14个地级市及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开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省市政府卫生计生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各市均召开工作启动会,要求辖区内所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综合监督机构承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全市工作一盘棋,有利于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推动。省属19家医疗卫生机构是辽宁省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核心力量,将其全部纳入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范围,规范其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提高了辽宁省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 加强指导培训,推进工作落实

  为做好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都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研究解决遇到的主要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加强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负责同志的培训,使其深入了解工作方案,掌握评价内容、原则、方法及具体操作规程,统一评价要求,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全省共培训有关人员1800余人次。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在培训中实施现场带教,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督员的监督执法水平。为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交流,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市、县三级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建立了试点工作公共交流平台。各级监督机构与试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交流平台,及时向其发布工作信息,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工作开展。

  三、 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几年来,辽宁省借助开展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契机,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机构上至管理层下至普通医务人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不论是硬件设施配备还是软件管理上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二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辽宁省14个地级市的监督机构均设立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室,全省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员近650人。通过几年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实践,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得到了锻炼和强化,基础理论水平及执法水平都大幅度提高。辽宁省沈阳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放射卫生同传染病防治一同纳入对医疗机构的综合评价,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取得可喜进展。“互联网+监管”的执法模式是科技与执法的完美结合。辽宁省各级监督机构均配备了手持执法终端,提高了执法效率;辽宁省加强了包括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在内的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使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得到充分利用;此外,积极利用互联网、媒体等公布监督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各项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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