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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孕妇产前筛查有补偿

发布时间: 2017-06-01 10:06:18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出台孕妇产前筛查补偿政策,强力推进产前筛查这一惠民行动。

  据介绍,宿迁市将产前筛查工作纳入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该市出台了统一的技术服务规范、统一的检测方法,着力提高筛查工作质量,并对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三种疾病的孕中期的产前筛查(诊断)及相关治疗予以补助。其中,产前筛查费用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居民个人仅需自费10元。所有筛查出的高风险人群产前诊断费用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产前筛查为低风险或未经产前筛查直接进行产前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同样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经产前诊断确诊胎儿患有唐氏综合症等三种疾病,决定终止妊娠的,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部分地区对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孕妇,筛查的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减免,实现全免费筛查。同时,宿迁市确定,该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市钟吾医院、市妇产医院、沭阳县妇幼保健院为宿迁产前筛查定点机构。其它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均可作为采血点,抽取孕妇外周血,将血样送到筛查机构检测。(记者程守勤 通讯员陈新颖 仲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