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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困境儿童保障新政

发布时间: 2017-04-21 09:25:33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袁伟轩

  提高困境儿童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将0~6周岁脑瘫儿童康复基础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做好弃婴和流浪乞讨儿童的DNA录入工作并实行“先救治后结算”。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

  《意见》指出,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将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补贴。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

  《意见》强调,建立健全弃婴和流浪乞讨儿童疾病患者的发现、护送、救治机制,对其开展的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公安部门对流浪乞讨儿童、弃婴、打拐解救和受虐解救儿童,要做好体检和DNA信息录入工作,再向民政部门移交。加强0~6周岁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并将0~6周岁脑瘫儿童康复基础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需要装配康复器具的困境肢体残疾儿童全部纳入“龙江爱心助残工程”等公益项目。(记者董宇翔 衣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