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委动态

三年后生活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发布时间: 2017-04-14 19:02:12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三年后生活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 王金平)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并在46个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都提出了具体规划。

  “所谓强制,隐含的意思就是界定了垃圾分类的责任,明确了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产生者,要对这些垃圾负责,否则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解读说,“但根据国内的现实情况,估计短时间内可能还是会将强制性手段与激励性措施结合起来,双管齐下,让居民尽快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

  生活垃圾到底应该怎么分?

  生活垃圾,是固体废物中的一种。垃圾分类则是指按照垃圾的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影响以及现有处理方式的要求等,将垃圾分离成不同类别,为后续的科学处理提供基础,有助于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应该怎么分呢?“目前比较流行的有二分法,比如干垃圾与湿垃圾,或不会烂的垃圾与会烂的垃圾;有三分法,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还有四分法,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其实,世界各国的垃圾分类方法不尽相同,这需要因地制宜。”刘建国解释说,“比如,日本的生活垃圾分类非常细致,一个矿泉水瓶,瓶盖、瓶身、标签都是要分别投放的,铝塑包装上面的一层塑料膜要揭下来,再把其余的纸和铝分离下来,擦干、抚平、绑好,积累之后分别投放。但他们的易腐垃圾并不单独分离,而是与其他垃圾混合到一起送到焚烧厂。生活垃圾分类是个完整的系统,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后端有什么样的处理设施,我们就要实事求是地在前端设置什么样的分类方式,否则分类出来没地方去,还是要混合在一起。”

  此次发布的《方案》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并未提出一个固定的模式,而是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办法,给出的参照方法是分为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在内的易腐垃圾以及包括废纸、废塑料等在内的可回收物三类。但《方案》强调“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

  如何提高全民参与程度,也是摆在生活垃圾分类面前的一个问题。

  “这是习惯养成的问题,它与社会整体的进步相关,涉及到人的心理、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因素,改变习惯需要时间。在日本,活动中心、运动场所等公共空间里,很多是没有分类垃圾桶的,需要自己带着相应的收集容器,把垃圾带回家再投放。日本垃圾车的收集是定时的,错过了只能等下一次,于是一些家庭把冰箱下面一层专门用来冻垃圾。对于我们来说,这些是不可能马上做到的,我们需要耐心,需要循序渐进。但现在必须明确的是,垃圾分类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要多反思自己,不要把责任一味推给他人。”

  “生活垃圾分类不等于减量,但有助于减量。分类可以倒逼前端立法、执法、制度、规范的逐步完善,比如生活垃圾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包装废物管理条例的出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行,快递行业、餐饮行业作业规范的制定等。生活垃圾分类也可以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埋下环境保护的种子。”刘建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