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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实施一年 募捐活动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 2017-04-13 22:30:45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慈善法实施一年 募捐活动有序开展

  中国网健康讯(王新奎 李集保)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中国慈善法元年实施报告”称,慈善法颁布后,全国共登记认定500家慈善组织,113家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首批遴选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全国备案21单慈善信托,中央出台15部与《慈善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2016年是《慈善法》实施的元年,在《慈善法》的引领下,我国慈善事业开启了法治时代,蓬勃发展。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深圳国际公益学院院长王振耀表示,大慈善、专业化成为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潮流,慈善法也促进了企业股权捐赠,企业捐赠超出扣除限额允许三年内结转等税收政策的突破。指定13家互联网募捐平台,在世界上都是一项巨大探索。他认为,慈善部门的发展对于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应当将《慈善法》的贯彻纳入经济与社会建设的基本布局,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据报告课题组统计,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方面,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认定500家慈善组织,其中有389家为存量认定的慈善组织,111家为新登记的慈善组织。在500家慈善组织中,经民政部登记认定的有71家,地方有15个省份进行了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慈善组织数量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别为:北京(250家),上海(37家),广东(30家)。

  报告显示,慈善法实施后,在慈善募捐方面,500家慈善组织中,有113家机构获得了公开募捐资格,其中94家为原有的公募基金会,4家为原有的非公募基金会,13家社会团体,另有2家社会服务机构获得公募资格。慈善法生效前,民政部指定了首批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截至2016年底,其中11家平台正式上线运营。慈善组织募捐活动有序开展。

  报告建议,通过多种措施推动《慈善法》的进一步实施。包括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大慈善法学习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加快三大条例、慈善税收、慈善信托等配套政策出台,推动慈善法律体系完善;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制定细则,促进地区平衡发展;完善慈善表彰制度,发挥先进组织和个人的引领作用;构建高效有力的法律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建立健全咨询服务体系,为慈善法实施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