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3-23 16:30:30 | 来源: 人民网 | 责任编辑: 袁伟轩
原标题:桐庐 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听说需要长期护理的失能人员能拿护理补助了,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啊。”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湾里村瘫痪老人何孝春的女儿,在了解到桐庐县出台了《关于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感到十分高兴,这样将能给她的家庭减轻部分负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桐庐的率先推行,将直接造福全县失能人员。
桐庐县老龄化程度较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县重度失能人员多达2000余人,中轻度失能人员则更多。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就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生活和医疗护理难题,减轻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的参保人员家庭长期照护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
根据试点方案,只要是参加了本县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就具备了参保长期护理保险的资格。参保人每人每年需缴纳90元保费,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医保基金承担30元,政府补助30元。一旦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便可享受包括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形式的不同待遇。
为了推进长期限护理保险制度实施,近日桐庐县人社部门举办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专项培训。来自县内各医院的医学专家、保险公司代表等40余人顺利结业,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为失能等级评定建立了专业的人才队伍。
桐庐县人社局医保科负责人叶卫星介绍:“桐庐县是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三个试点县市之一。4月份,县里将启动失能等级评估的申请审批,7月份将发放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待遇。”